离退休工作处一次告知制
一.离退休人员到离退休工作处(或来电)办理、咨询事项时,在职责范围内,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及所需的全部材料;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具体理由。
二.离退休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,在职责范围内的,经办人应及时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,能即刻办理的事项,应立即办理。
三.离退休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,手续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;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齐全后,经办人应及时予以办理。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,要明确告知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。
四.离退休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因不符合法律政策、法规规定而无法办理的,经办工作人员应告知其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五.告知过程中,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