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退休工作处办事公示制
为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工作处依法依纪依规履职水平,规范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增强工作透明度,推进党务、政务公开,接受上级组织、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监督,结合工作实际情况,特制定离退休工作处办事公示制。
一.结合服务对象办事方便的原则,将办事流程、办事依据、办事要求、办事结果、办事承诺等予以公开透明,并接受各级监督。
二.完善离退休工作处网站,专人负责,并在网站上开辟相应版块公示工作人员姓名、电话、职务、职责以及办事流程等内容。
三.充分利用宣传栏、会议等形式,公开公示党务、处务有关事项;加强制度建设,将有关制度、办事流程和机构设置等悬挂上墙。
四.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公示,要经分管校领导审阅批准后,由离退休工作处根据实际情况,负责具体实施公示。
五.通过电话、会议交流、上门听取离退休老同志意见等渠道收集建议和意见,针对收集的建议和意见,离退休工作处各岗位应认真办理,凡不规范、不标准的要及时整改。
六.根据工作需要,各项公示应明确公示时间。